突出三个重点、创新监管方法 确保“钱袋子”不出问题

时间:2016-05-30【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朝阳区民政局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惠民资金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突出三个方面重点:一是全面查找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制度不完善、资料不完备等问题;二是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工作缺位越位、违反程序、错批多批等行为;三是广泛筛查有无以权谋私、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确保专项整治效果,朝阳区民政局结合年度业务工作开展,主动创新方法,加强核查力度,针对救济救灾、低保救助、优抚安置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自查自纠。一是充分应用“顺查”法。在专项治理核查中,注重按照资金的流向,从业务部门查起,一直查到各街道、社区或民政服务对象,进行顺向跟踪监督,严格监控资金流向,保证各类资金都能及时、足量发到群众手中。二是广泛采用“倒查”法。为切实增强资金的时效性,采用自下而上的逆向跟踪督查,通过入户核查,从服务对象查起,逆向核查资金到位的时间、数额和发放情况,向上倒查社区、街乡和业务部门的资金拨付情况,通过相互衔接印证,纠正违规问题,促进资金规范使用。第三,综合运用“四步”法。在实践中,我们综合运用“听、看、访、查”四步法,并不断赋予其新的内容,确保了监督核查的质量和效果。听,主要是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反映,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不同层次的咨询会、座谈会等,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看,就是查看直接发给群众款物的往来帐目、名册,核对数量,查看原始凭证等。访,就是入户走访,深入民政服务对象家中,见人、见物、见钱。查,就是组织开展 “自查、普查、抽查”和根据群众举报查处各类问题。

随着专项治理工作的逐步深入,民政各部门将继续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主动深入基层、入户走访,切实找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发放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惠民资金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的制度机制,确保关系群众和困难群体生存和生命的“钱袋子”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