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2012年8月20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任命张艳华同志为朝阳区福利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
现经组织考察,2013年11月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艳华同志按期转正,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20日起。
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