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时间:2013-11-06【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将34名同志列为科级后备干部并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13年11月1日起到2013年11月7日止,共7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政工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电话:67315752 传真:67315974
来访接待室:朝阳区民政局机关212室
附件:公示名单
政工科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公示名单
一、正科级(共17名)
1、局机关(6名):裴兴晔(社团办)、王英校(政工科)、黄涛(民政科)、郭海英、徐颖(办公室)、奚玮琨(宣传法制科)
2、纳入机关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4名):索娜(婚登处)、潘虎林(救助站)、杨海燕(捐赠中心)、张艳华(生产办)
3、其它事业单位(7名):李孟才(社区中心)、王衍昌(社区中心)、张雅娟、李柱宣、蔡守常、接迎、于娜(军休所)
二、副科级(共17名)
1、局机关(6名):朱弋征(办公室)、赵博洋(民生科)、张鹄(财务科)、许长艳(双拥办)、邢智慧(社团办)、邵俊(政工科)
2、纳入机关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5名):王仕芹(救助站)、房伟、付红波(婚登处)、王晓燕、李亮(低保中心)
3、其它事业单位(6名):张永利(社区中心)、杨对松、李亚红、吴立新、陶文琴、张黎明(军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