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封峰同志任前公示的通知

时间:2013-11-06【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任命:

封峰同志为朝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主任(正科级)。

 

根据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该同志进行任前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13年11月1日起到11月7日止,共7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局政工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电话:67315752     传真:67315974

来访接待室:朝阳区民政局机关212室

附:封峰同志基本情况。

 

        朝阳区民政局政工科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封峰同志基本情况

 

封峰,男,汉族,1969年6月生人,北京市西城区人,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民主促进会会员。现任朝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工作简历:

1992.07-1994.08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干部

1994.08-2004.06  北京顺泰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存档

2004.06-2006.04  朝阳区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2006.04-2010.08  朝阳区民政局低保中心    副主任

2010.08-2013.01  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副主任

2013.01-今       朝阳区民政局低保中心    副主任